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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体育APP下载开始实施!吉林省下发最新规定
IM体育APP下载开始实施!吉林省下发最新规定在本省初次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经设区的市、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的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银行、邮政、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单位可以电动自行车登记相关业务。
第四条设区的市、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的地址、名称、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应当依照本规定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现场登记并核发号牌;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或者电子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第六条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如实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电动自行车的合法性负责。
第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应当使用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管理系统”)办理登记,不留存纸质凭证,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核发统一式样的电动自行车号牌。
电动自行车号牌分为正式号牌和临时号牌,对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核发正式号牌;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核发临时号牌。
第八条电动自行车实行免费登记,免费核发号牌,号牌号码以随机选取(十选一)的方式由申请人通过登记管理系统现场确认。
第九条在本省初次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交下列材料:
第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应当审查材料的合规性,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查验车辆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核验强制性产品认证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在登记管理系统中录入生产企业名称、品牌、型号、整车编码、车身颜色等车辆信息和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号码、联系方式、住址等所有人信息,上传车辆整车编码、合格证、来历证明、所有人身份证明、左后方45°整车照片和所有人(或代理人)手持本人身份证明照片,委托办理的还需要上传代理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照片。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在登记管理系统中记录车辆信息及不予登记的原因,定期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电动自行车违规产品信息管理”功能上报违规产品相关信息,并抄告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有第十一条第(一)、(四)、(五)、(六)(七)、(八)、(九)款规定情形的,不予核发临时号牌。
第十三条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电动自行车变更登记,应当审查材料的合规性,对符合条件的,在登记管理系统中录入变更后的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号码、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申请人(或代理人)手持本人身份证明照片、重新打刻后的整车编码照片,委托办理的还需要上传代理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照片;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第十六条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事项错误,经所有人提出更正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核实后及时予以更正。
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因遗失、灭失等原因不再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提交下列材料: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电动自行车注销登记,应当审查材料的合规性,对符合条件的,在登记管理系统中记录相关信息,上传所有人身份证明照片、情况说明照片、所有人(或代理人)手持本人身份证明照片,委托办理的还需要上传代理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照片;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情况IM体育APP下载。
第二十条电动自行车号牌灭失或损坏的,所有人应当提交所有人身份证明,补、换领号牌情况说明,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换领号牌,号牌损坏的,应当交回损坏的号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符合申请补、换领号牌条件的,应当当场办理,重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重新编发号牌号码。
第二十一条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被盗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所有人申请及有关办案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在登记管理系统内记录,停止办理该车登记业务。
被盗抢电动自行车发还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恢复办理该车登记业务。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在被盗抢期间被改变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证明予以变更,恢复原整车编码。
第二十二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电动自行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撤销登记,收回电动自行车号牌。对涉嫌盗抢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实施前通过带牌销售方式核发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继续有效。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申请补、换领号牌的,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执行。
1、单位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法定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个人的身份证明,是指《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有效法定证件。
(三)车辆来历证明是指电动自行车销售、交易、交易凭证,法院判决、仲裁裁决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