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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体育APP下载创城进行时 电动自行车上牌相关知识问答

2024-06-19 20: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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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体育APP下载创城进行时 电动自行车上牌相关知识问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辽宁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辽宁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和《葫芦岛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我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有关事项。

  国标电动自行车: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即:最高车速不大于25km/h,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的电动自行车。自2021年4月15日起,新购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在购车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

  “非国标”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最高设计时速、整车质量等其中一项超过电动自行车标准限值要求,或没有脚踏骑行功能),且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外的电动二轮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曾领取过的临时号牌将于2025年8月期满作废,临时号牌只是“非国标”电动自行车临时上路通行的标识,不作为区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依据。

  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到葫芦岛市公安局市、县级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牌证,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工作采取手机微信预约方式进行:车主使用手机微信搜索“辽宁省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平台”IM体育官方网站,点击公众号,找到“辽宁省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平台”后,点击预约备案即可进行预约;或者扫描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预约二维码,进入预约平台,点击预约备案进行网上预约。按照预约的时间和登记地点办理登记备案。

  登记备案需提交资料:①注册登记申请表(现场填写);②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交其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书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车辆来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车)或者合法来源凭证;④车辆产品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⑤遗失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需提供由经销商联系生产厂家补发的合格证明及经销商的证明;遗失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购车)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需提供经销商复印销售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或者提供经销商的销售证明并加盖公章,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才能办理登记备案;⑥遗失“非国标”电动自行车出厂来历凭证的,车辆所有人需当场填写车辆来历承诺书。遗失“非国标”电动自行车合格证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联系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补办合格证明,无法补办原车证明的,可补办同类产品合格证复印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登记备案。①提交的资料无效、涂改或与车辆不符的;②车辆属非法拼装、改装或电动机号、车架号有凿改痕迹的;③改变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结构、构造或主要技术参数,或加装妨碍道路交通安全装置的(如加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遮阳棚、遮阳伞等);④已在外地登记备案且未办理注销的;⑤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对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核发牌证的同时,经车辆所有人认证后生成电子行驶证,推动电动自行车电子化服务管理。

  如服务网点有变动,地址将另行告知,也可通过手机登录“辽宁省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平台”公众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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